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充分的书面及电话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王爱军先生提出的《提请公司董事会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因聘期已满,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现拟聘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2003年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经公司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拟支付其报酬为25万元/年。
    此次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