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江阴长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因其与山东明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江阴长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1400万股股权于2002年12月23日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一年。此前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该部分股权(详见200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于2002年12月21日解除了对该部分股权的冻结。
    特此公告。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