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公司股票交易近期异常波动,B股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本公司于2003年10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相关文件,说明如下:
    1、本次出售珠江管桩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价格是以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的协议价格。
    2、受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应向本公司支付与人民币8000万元等额的美元,其中包括5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代为偿还管桩公司3000万元贷款的资金。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将于2003年内支付总金额的50%计4000万元。该项股权转让在得到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上述款项如期支付本公司后,经担任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可为本公司2003年度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本公司因此可能扭亏为盈。如果上述条件有一条不具备,本公司仍然存在亏损可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