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以本 公司持有的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分别向关联方北京市新兴 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广州市利盛德投资有限公司置换它们持有的深圳市万网元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置换股权以2001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为依据等值置换。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股权置换行为系关联交易,董事会 上各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股权价值较小,分别仅为210万和105万,无须股东大会通过,也 无须其他部门批准,交易完成后将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关联方介绍
    1、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北京新兴)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 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成立于1992 年, 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清,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2、广州市利盛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利盛德):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持有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4.5%的1700万股法人股。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剑,主营投资、咨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新立基):2001年3月成立,注 册资本2500万元,主营真空玻璃研制,生产。本公司原持有57.8%股权,北京新兴 原持有20%股权。根据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截至2001年12月31日净资 产为13,758,637.74元。
    2、深圳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万网元):2000年9月成立,注册 资本3000万元,主营通信技术开发。本公司原持有15%股权,北京新兴原持有10% 股权,广州利盛德原持有67%股权。 根据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截至 200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1,009,770.44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股权置换方式:
    (1)本公司以持有的北京新立基15.27%股权向北京新兴置换其持有的深圳万网 元10%股权,置换股权价值为2,100,977元。
    (2)本公司以持有的北京新立基7.64 %股权向广州利盛德置换其持有的深圳万 网元5%股权,置换股权价值为1,050,488.50元。
    2、定价依据:置换股权价值均以200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准。
    3、付款方式:股权置换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北京新兴、广州利 盛德同时划款。
    4、换股后持股情况:
    (1)北京新立基:本公司持有34.89%,北京新兴持有35.27%, 广州利盛德持 有7.64%;
    (2)深圳万网元:本公司持有30%,广州利盛德持有62%。
    5、合同签署:股权置换三方协议于2002年6月25日签署,并经本公司三届董事 会十二次会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减少了对北京新立基的持股,增加了对深圳万网元的持股, 由于是等值置换,不涉及本公司现金增减。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今后 的发展,并且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志钢、杨凯军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 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置换股权价值较小,尚未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置换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北京新立基、深圳万网元审计报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