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洋浦银 信咨询有限公司出让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份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洋浦银信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5月21 日与海口大通德盛电脑网络工程 有限公司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书》,洋浦银信咨询有限公司以每股1.2 元的价格 向该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票简称“珠江控股”, 股票代码:0505)1546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9% ) ,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855.2万元。
    二、洋浦银信咨询有限公司共持有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份2346 万股,占总股份的6.21%,已于2001年4月27 日向海南日冷空调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法人股6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9%)。因此本次转让后, 洋浦银信咨 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2146万股法人股予以转让,合计转让比例占总股本的5.68 %。
    三、洋浦银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那风春,注册资本壹拾万元,住址洋浦 工行大厦二楼,经营范围咨询服务业。本公司无关联法人。出让方未签署过合同、 协议或其他文件,该合同、协议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份转移的条款; 不存在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份转移。
    四、本次股份转让后,洋浦银信咨询有限公司尚持有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法人股股份200万股,没有委托他人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
    五、截止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 买卖该公司的流通股。
    
洋浦银信咨询有限公司    200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