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4月26日下午4时在海口泰华酒店海瑞厅召开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总经理1994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分红派息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新章程;
    二、出席会议的资格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本公司1万股以上的股东;
    3、持股不足1万股东,可由股东自行组合,合计达到或超过1万股者, 可协调 委托一名代表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其它有资格出席大会的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式样附后)。
    4、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于1995年4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被委托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 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龙 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22层)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手续(用传真方式报名也可)。
    四、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1995年4月26日下午3时,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自理。
    地址:海口市龙珠城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2层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98)6776023 6796307
    传真:6776026
    
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199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