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4年12月27日召开临时会议,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百利网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股权转让给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按该公司净资产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077.39万元。协议已于2004年12月25日签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董事会议上关联方董事郑清、彭树银、史永辉、吴小静4人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一致以赞成票批准上述交易,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北京新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清,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百利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百利网):成立于1998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家林,主营业务为科技产品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网络业务等。本公司持有其15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75%,张家林持有375万股权,陈琦持有125万股权。根据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365,166.49元,2003年净利润-292万元。截至200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1,676,814.26元,净利润为-268.8万元(今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京百利网15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75%)全部转让给北京新兴,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77.39万元。
    (2)转让款从本公司欠北京新兴的债务中直接冲抵。
    (3)协议于2004年12月25日签署,12月27日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
    2、定价政策
    根据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北京百利网截至2003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365166.49元,转让股权按上述净资产值计算价格为1077.39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北京百利网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但至今尚无盈利,转让其股权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转让按2003年12月31日净资产计算较目前实际净资产溢价约200万元。
    2、本公司不存在为北京百利网担保、委托其理财或被其占用资金等情形。
    3、转让款冲抵本公司欠北京新兴债务,可以减少本公司利息支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志钢、杨凯军、张陶伟对本次交易作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北京百利网科技有限公司的1500万股权以净资产价格1077.39万元转让给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让款从欠新兴公司的债务中冲抵。
    2、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净资产确定,价格公允。
    3、由于百利网公司至今尚无盈利,转让该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北京百利网财务报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