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由于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9名董事中关联方董事郑清、彭树银、吴小静、史永辉4人回避表决,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参加表决董事以赞成票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百利网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股权转让给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根据该公司净资产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077.39万元(详见今日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志钢、杨凯军、张陶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北京百利网科技有限公司的1500万股权以净资产价格1077.39万元转让给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让款从欠新兴公司的债务中冲抵。
    2、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净资产确定,价格公允。
    3、由于百利网公司至今尚无盈利,转让该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