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获第一大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法人股4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9%)于2004年7月被司法冻结,期限一年,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共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12,628,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82%。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