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公司于2002年12月6日与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签署关于共同建“浙江健康网”系统平台的协议并已生效。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和健康需求,本公司与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本着平等互利、服务社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建设“浙江健康网”系统平台。该项目预算总投资为1.16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分期分批投入。
    协议中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协调组成以浙江省卫生厅负责人为组长的“浙江健康网络系统领导小组”,下设由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办公室负责协调省卫生厅、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及各方关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出台有关配套政策,以保障该项目全过程的顺利实施。
    信息中心还负责对“浙江健康网”及网络工程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力量参与项目的规划、方案制定、软件设计等工作。
    协议规定本公司在信息中心的指导和协助下,负责在杭州地区组建该项目的相关运营公司并在浙江省各地级市内建立分公司、子公司并负责“浙江健康网”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经营和服务。
    本公司还将负责“浙江健康网”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及相关硬件投入、技术支持和操作培训等工作。
    根据协议规定,本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投资及经营风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该项目营业总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以上时本公司将按比例累进提取一定金额作为信息中心收益支付给对方。
    协议有效期为十五年。
    此项合作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浙江省信息化程度,为创建我国第一个省级医疗卫生事业高度信息化、现代化以及医疗机构采购电子化提供技术支持。此项合作在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将对本公司医药电子商务业务拓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而为本公司未来业绩的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暨二OO二年第十一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02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5人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浙江健康网”系统平台的决议。
    决定投资11600万元人民币建设“浙江健康网”系统平台项目,全部资金按工作进度分期分批投入。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