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暨二OO二年第九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02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5人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