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13日在海口市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会议室顺利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受托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192,246,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7%,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先生出席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塞外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定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关于修改《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86,541,3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7.03%,反对0股,弃权5,705,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2.97%。
    四、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通过关于更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定同意徐小凡董事的辞职请求,同时选举傅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定提高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具体如下:董事、监事年度津贴3.6万元;独立董事年度津贴4.8万元;公司总裁年度薪酬36万元;副总裁年度薪酬30万元;财务负责人年度薪酬24万元,董事会秘书年度薪酬18万元。以上津贴及薪酬均为含税金额。
    赞成192,246,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