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2001年临时会议于2001年7月31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贞大厦四层 公司会议室举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本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对2001年上半年公司董事经理及其它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审查。对此,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 经理及其它高管人员履 行职责勤勉诚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没有发现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