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5月11 日召 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截止2000年12月31日,本公司2000年度 实现净利润79,409,982.04元。公司以2000年末股本数342287194股为基数,每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个人股东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 本次 共计派发现金10,268,615.82元,余额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
    二、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发放年度:2000年度红利
    2、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股权登记日:7月18日
    4、除息交易日:7月19日
    5、红利发放日:7月20日
    6、红利领取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7月20日通过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法人股的股息通过本公司直接派发。
    (3)若投资者在2001年7月19日办理了“海虹控股”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 证券商处领取。
    三、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酒店七层
    咨询机构: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人员:上官永强、苗亚良
    咨询电话:0898—68510496
    传 真:0898—68510669
    特此公告。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