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经一九九四年九月八日临时股东会通过,并以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现正式更名为“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即日起,本公司起用新印章,原“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及相应的董事会章、财务章、合同章同时作废。此前与本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合同、业务往来关系不变;此后如仍有借“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名与有关单位、个人进行业务往来均属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