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会字(2001)6—第091号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1998年度、1999年度、2000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 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的计算依据,以下同)进行了核验。 贵公司的责任是根据《会 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 的核验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该三个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发表核验 意见。我们的核验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上市公司新股发行 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 在核验过 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有关的重要数据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经核验,贵公司1998年度、1999年度、2000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为(-)8.28%、8.18%、15.88%,三个年度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6%。
    附件: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
    
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海口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0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
    填表人:王祖平 填表日期:2001.4.6
项目 金额(万元)1998年 1999年 2000年
年末净资产 30,372 37,714 44,748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26,482 33,594 41,844
年度净利润 2,226 8,240 7,94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0% 24.49% 21.89%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4,420 5,491 1,2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度净利润(-)2,194 2,749 6,6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度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8.28% 8.18% 15.88%
扣除前后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较低者的简单平均(%) (-)8.28% 8.18% 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