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报刊以《海虹搭上迪斯尼》为题刊登了报道文章。 该报道部分内容与 事实有出入,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董事会特作澄清公告如下:
    根据本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本公司正在与一些国际知名企业洽谈广泛的业 务合作机会,但目前尚未接到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亦未就具体合作 事项进行决策性讨论,且未有业务合同签约的情况。
    在此,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的披露公司信息的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业务洽谈的进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规定的有关原则,及时、完整地公告有关合作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