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务董事会研究决定,兹定于一九九四年九月八日上午9:00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听取公司总经理一九九四年上半年业务报告。
    2、审议关于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报告。
    3、审议关于将公司化纤工业拆细的报告。
    4、审议关于修改原《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
    5、审议发于发行“海虹保本权证”的意向报告。
    6、审议关于常务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的报告。
    7、其它事项。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截止1994年9月5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万股(含2万股)以上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大会,持股不足2万股的由股东按额定股数自行组合委派一名代表出席。
    三、出席会议人员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于1994年9月8日上午8∶50前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中航大厦6楼
    电话:(0898)6700872
    联系人:张余庆 周彦丽
    
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