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月8日在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酒店七层公 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受托代表共计8人, 代表股份 179 ,291,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8%,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先生出席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定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 投资策划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化纤、纺织、服装企业生产、销售, 承包化纤纺织工 程的机械安装、试车和承包化纤的生产、经营;药品、医院用品采购网络中介服务; 医药招标代理服务;医药电子商务网络经营;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工程项目投资; 网络工程设计建设安装、技术维护、开发转让及培训;网络软、硬件销售及配套设 备、元器件的销售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种 化纤纺织服装及相关配套产品、化工产品(专营除外)、化纤原料及辅料、五金工具、 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的经营;公路运输;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
    赞成179,291,5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特此公告。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