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前已经获得国家财政部核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二、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日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得了由财政部核发的编号为:政采代(甲)字第0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限至2009年5月31日。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获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表明作为公司主要业务的医药电子商务业务将进一步拓展到医疗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这标志着公司向健康领域全面服务提供商的目标前进了一大步。这一资格的取得将会对公司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