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董事会第一届七次会议决定,本公司定于1994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海南化学纤维厂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董事会93年度工作报告及94年度发展规划;
    2)审议9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94年度溢利预测;
    3)通过董事会提出的分红配股方案;
    4)其他事项。
    二、下列人员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截止1994年4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公司及异地登记公司(部)电脑系统中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二万股以上(含二万股)的个人股东;
    2)持股数不足二万股的个人股东,可按每二万为一单位自行组合选派或委托代表一名;
    3)法人股持股单位各委派一名代表;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如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授权有关人员代为出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给受权人。
    三、出席会议人员登记办法:
    上述人员请于199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8∶30—17∶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介绍信等相应文本,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传真亦可办理)。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一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联系地址:海口市城西仁里坡
    电话:(0898)5886284
    传真:(0898)5886284
    邮编:571100
    联系人:林诗利
    
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