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6日通过)
    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6日上午在海口公司总部多功能厅召开, 到会董事、监事、股东及股东代表28人,代表股份1245950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修改并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从净利润41 540838.35元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4154083.84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077041.92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3530971.26元,剩余部分31778741.33元暂不分配,结转至下 一期分配。公积金暂不转增股本。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1、因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转变,公司名称将更改为“海南海虹(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虹控股”,英文名称为SEARAIN-BOW HOLDING CORP.
    2、原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股权投资; 投资兴办信息网络服务等高 科技产业”内容。
    六、通过关于组建化纤集团的计划。
    七、选举王春霞、赵樾、王勤、周彦丽、范晶薇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简历附后) ,免去周继鉴、孙再安、谢玲、杨维娜、陈明监事职务。
    八、会上,董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1996年度审计报告中出具的两点保留意 见作出说明如下:(1)化纤二期工程因外方公司技术原因,试车时间长, 影响了 投产进程,我公司1996年向意大利贝加莫法院起诉索赔,经法院裁决,判意大利公 司赔偿我公司206.8万马克,该赔偿金现已到位。 本公司将近期对诉讼案的具体情 况进行详细披露。(2)法人股转让的过户手续,至今尚在办理之中, 公司将尽快 办理完毕全部过户手续。
    
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
    附:新当选监事会成员简历
    王春霞 女,33岁,1985年毕业于北京电子轻工业学校,曾任职于俊朗(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李宁服装公司,现任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赵樾 女,34岁,中央财政金融学校本科毕业,曾在北京物资学院任教师, 后就职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任职于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王 勤 女,41岁,会计师,大专毕业,曾任海南国营兴隆农场工人,海南省 农科院出纳员,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财务部审计科科长,有较丰富的财务会 计审计工作经验。
    范晶薇 女,40岁,会计师,曾任职于国家教委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后任中 国国泰证券公司深圳分公司财务经理,现就职于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彦丽 女,31岁,哲学硕士,讲师,曾任教于山西大学,现任职于海南海虹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