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暨二OO 六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月1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06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九票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三项决议。
    一、决定同意出售公司持有的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81%股权。
    二、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81%股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显示的净资产为基准并且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以股权拍卖的方式进行出售。
    三、决定于2006年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售所持有的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81%股权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