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暨二OO 五 年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8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05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3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进行表决,以九票赞成的全票方式通过《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