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近日在北京香山召开。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199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1997年度经营发展计划》;
    二、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转增增股本方案;
    1、1996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1996年实现净利润41540838.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现 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4154083.84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 计2077041.9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3530971.26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31778741 .33元。每10股送1.5股红股,实发股利为30201811.50元,尚存1576929.38 元结转 至下一年度。
    2、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1996年12 月 31 日, 公司共拥有资本公积金 166736632 元, 按总股本 201345410股计,每10股转增3.5股, 共用公积金 70470893. 5 元, 尚存公积金 96265738.5元,此方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及上报主管机关审批。
    三、决定于1997年5月6日在海口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
    
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