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五届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17日在监事会召集人王春霞的提议下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