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日与韩国NHN集团及其它关联方签署关于合作的相关正式协议,同时韩国NHN集团将在韩国即时进行披露,但由于相关文件传送等原因公司无法在6月3日即时进行公告。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6月3日停牌一天。公司预计将于2004年6月4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