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口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发来的《关于要求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此次《通知》中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核查和整改,现将整改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
    (一) 你公司关于所得税方面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你公司未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享受的减免税情况,也未按有关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得税2002年比2001年减少66%的原因。
    整改措施:公司200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所得税较2001年下降66.17%,下降原因主要是部分产生利润的公司享受了减免税政策。公司未对其减免税优惠政策进行详细披露,公司在2003年对下属公司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并在年报中按不同的税率进行了披露。
    (二) 你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关于“其他应收款”的披露不充分、不准确
    1.你公司未在2001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5.4.2中披露大额欠款单位海南椰明贸易有限公司的欠款1,395万元。
    2.你公司2002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5.5.2披露,其他应收款项下主要欠款单位北京盛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彩)的欠款金额为1,000万元、上海豪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封)的欠款为962万元。实际北京盛彩和上海豪封的欠款余额应为2,618万元和1,572万元,且上海豪封的欠款时间应为1—2年。
    3. 你公司2002年年报中的会计报表附注5.5.2披露,其他应收款项下主要欠款单位北京北极冰广告有限公司的欠款金额为643万元,实际未发现有此笔往来,只有应收北极冰科技的439万元。
    整改措施:以上1.2.3项均为财务人员工作疏忽,统计失误、审核不细所致。2003年,公司高度重视以上问题,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根据公司合并报表工作繁重的特点适当调配财务人员,提高核对数据质量,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你公司2001年未应收北京药网的欠款实为代北京盛彩垫付的开办费用,2001年由于未确定股权关系,暂挂在北京药网名下,并且已作为关联方应收款披露。2002年北京盛彩已注册成立,你公司未及时调整账目,仍将此笔欠款作为关联方往来,导致少计提坏账准备49万元。
    整改措施:此笔费用是北京盛彩为北京药网开发软件发生的费用,故暂挂在了北京药网名下,2003年该笔款项已全部还清,未发生坏帐损失。
    5.你公司未在2002年年报中将对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海虹控股控股股东)的债权276万元(其他应收款)、对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恒,中海恒的控股股东)的债权10万元(其他应收款)作为关联方往来披露。
    6.你公司未在2001年年报中将对中海恒的债权12万元(其他应收款),对海南中恒的债权10万元(其他应收款)作为关联方往来披露。
    整改措施:由于以上款项金额不大公司未能及时予以披露,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2003年该项债权已结清。
    二、会计核算方面
    你公司200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很多子公司系采用总额法编制,对短期内发生的现金收支没有按净额法进行编制,造成表列现金流数额偏大。部分子公司将往来收支的现金流误列为“销售(或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收到(或支付)的现金”,按规定应属于“收到(或支付)其他经营活动的现金”。
    整改措施:针对本公司2002年各种现金流量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反思,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1、本公司组织系统内全体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聘请了专业人员对合并会计报表填列进行了讲解。使全系统会计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会计处理上严格认真。
    2、 2003年合并现金流量表均按现金收支净额进行了反映,子公司之间往来现金收支按规定均予抵销;现金的收支流动在现金流量表中规定进行了严格分类,正确反映了2003年度现金收支活动。
    (二)你公司本部2000年转让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股权给子公司中公网,收到股权转让款428万元,此项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收入数未与中公网购买股权所支付的现金数进行合并抵销,造成现金流量表相应现金流项目的数额偏高。
    整改措施:2000年转让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股权给子公司中公网,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由于工作疏忽,未予抵销。今后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严格审核,杜绝此类似现象发生。
    公司将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继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