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下称中航技)、海南椰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椰明)、海口晨阳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口晨阳)关于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通知,相关股权转让已经终止,具体原因不详。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国信)曾于2003年6月20及10月15日分别公告披露该公司接受海南金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金阳)委托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即由重庆国信与中航技、海南椰明、海口晨阳等三家公司签署协议,受让上述三家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共计18,726,015股。现经当事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相关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1、解除如下协议中约定的重庆国信的义务:
    (1)海南金阳于2003年6月12日与重庆国信签订的《信托合同》。
    (2)中航技、海南椰明、海口晨阳于2003年6月12日分别与重庆国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海南金阳于2003年9月10日与重庆国信签订的《补充协议》。
    (4)中航技、海南椰明、海口晨阳于2003年9月11日分别与重庆国信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2、解除上述协议,海南金阳终止继续委托重庆国信收购中航技、海南椰明、海口晨阳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二、公司于2003年11月15日刊登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公司控股公司海南海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错误打印成为海南海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文中对重庆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的正确表述应为“以本公司直接投入568.2万元,通过公司控股公司海南海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投入29.8万元,向重庆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