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九次会议暨二OO 三 年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03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5人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