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六次监事会于2003年4月10日在武汉广场47层4714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唐国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1名监事授权其他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二次会议,列席了六次董事会议。对公司二○○二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以及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诚实守信,能认真履行董事承诺及声明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租赁武汉亚洲贸易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场地,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重大事项及重大租赁合同公告。公司关于收购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港方股东股权的事项,以及取消收购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港方股东股权的事宜,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相关公告,未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现象。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未损害股东权益或上市公司利益情况发生。
    二、二OO二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耘,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武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改选彭曙为公司监事。
    附彭曙简历:
    彭曙:女,36岁,中共党员,大学,理学学士,会计师,1990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曾在武汉四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8年至今,在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部工作,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