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02年6月26日下午在晨鸣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 实到董 事9人,2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 的通知》(证监发[2002]32号)和济南证管办《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全体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