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01年3月27日上午9时在晨鸣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7人,委托到会董事出席并表决的 0人。公司 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出席和 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在本公司全体董事中所占比例及本次董事会的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拟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拟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0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31,326,965.35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377,618.30元, 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3,377,618.30元,2000 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4 ,571,728.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8,065,352.72元,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502,637,081.47元。
    2、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0年底的总股本453,397,931股为基数,用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2,637 ,081.47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00元现金红利(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 股1股,共计分配利润支出为181,359,172.4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321,277,909.07元,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3、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根据公司2001年财务预算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 建议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2001年度进行一次分配利润。
    (2)、 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向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的20 %。
    (3)、2000年度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 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 20 %。
    (4)、分配方式为派发现金或派发现金与送红股相结合向全体股东分配; 其中 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 %。
    (5)、以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对其作 出调整的权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原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作为本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