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11月22日在晨 鸣集团职工文化宫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2人,代表公司股份14436 万股,占总股本的52.7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有效。大会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中期分配预案
    为扩大公司规模,决定以1997年6月30日的股本273,855,665股计算,按10∶4 的 比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109,542,266股,计109 ,542,266元人民币。至此, 公 司总股本增加为383,397,931股,其中:寿光市国资局代表国家持有142,371,440股, 占总股本的37.13%;境内法人持有4,123,791股,占总股本的1.08%; 外资法人持 有26 ,709,591股,占总股本的6.97%;内部职工持有49,193,109股,占总股本的12 .82%;境内上市外资股16100万股,占总股本的42%。
    大会授权董事会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登记手续。
    二、审议通过了调整B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该项资金原计划为公司的8万吨胶印书刊纸和3.4万吨铜版纸项目, 因国外二手 纸机设备陈旧和铜版纸项目缓建,决定修改为引进一台新的4550mm纸机建设8万吨胶 印书刊纸项目,投资总额将由2.68亿元增加到7.5亿元。要求董事会集中资金和技术 力量加快8万吨胶印书刊纸项目进程,以期给股东更高的回报。
    三、审议通过了投资组建武汉晨鸣汉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发挥晨鸣集团的名牌优势,实现低成本扩张的发展战略,决定对湖北省汉阳造 纸厂的主要生产性资产投资控股51%,组建武汉晨鸣汉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4.08亿元,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所用资金2.08亿元, 授权董事会组织实 施。
    四、审议通过了增资控股寿光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增强集团的综合配套能力,分散投资风险,获取较为稳定的利润, 决定增量控 股寿光热电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所需资金7143.68 万元。控股后,寿光热电更 名为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55.3735万元,为集团的子公司。授权 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
    五、选举陈永兴、尹同远、韩文建、王东兴、扈文和、许向东、王志军、陈洪 国为公司董事,同时选举英国广华投资(寿光)有限公司李若和为公司董事,并组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
    六、选举孙强、张军、郑立勇为公司监事,候焕才、 李雪芹为职工代表指派监 事,并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七、聘请山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决议。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