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议决议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议于1997年10月5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为发挥晨鸣集团的名牌优势,实现低成本扩张,拟对湖北省汉阳造纸厂的主要生产性资产投资控股51%,成立晨鸣集团汉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组织实施。
     二、公司发行B股募集资金用于的8万吨胶印书刊纸和3.4万吨铜版 纸项目,经过考察论证,拟对引进二手纸机改为引进一台新的4550mm造纸机,增加8万吨胶印书刊纸投资,缓建3.4万吨铜版纸项目,该方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为增强集团综合配套生产能力,拟投资控股寿光市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组织实施。
     四、拟聘请山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五、决定于1997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
     特此决议。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