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4月7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晨鸣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洪国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15050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4%。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6930598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5.70%。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574492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8.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574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1.9%;反对33476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1%;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582913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0.9%;反对3347685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1%;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4492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详细内容见2006年3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为部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8723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3.7%;反对23860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5.7%;弃权246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6930598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94172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42.4%;反对2386022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52.2%;弃权24675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5.4%。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铁虎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