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近日接到山东省外经贸厅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3月27日以商资批[2006]930号文)批复,同意我公司投资方由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性质由国家股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根据我公司控股股东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5年12月24日发布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拟以所持有的晨鸣纸业全部国家股权出资,与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永丰纸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5年12月19日批准本次由于设立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引发的晨鸣纸业国有股持股单位及股权性质变更(详见2005年12月24日、2006年2月21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此次取得商务部的批准文件后,该股权收购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