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5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晨鸣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洪国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447,821,6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08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8,245,64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284%。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432,81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2.94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申请发行2005年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005年5月24日,央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本公司完全符合上述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决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发行期限1年,主承销商是以中国光大银行为主的承销团。初步测算资金费率约2.92%,如顺利发行成功,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960万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核准机关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447,821,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45,64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432,81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同意董建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增补邢方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附个人简历: 邢方同先生,39岁,中共党员,高中学历。 198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机台长、车间主任、赤壁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447,821,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45,64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432,81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贺秋平先生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