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在晨鸣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郭秀成、周少华,独立董事赵景华、王志华、刁云涛因工作出差,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7亿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
    吉林晨鸣拟在"吉林市商业银行汇通支行"申请银行授信2亿元人民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申请银行授信3亿元人民币;其他银行申请授信2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拟申请基准利率下浮5%。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