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420号 "关于同意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后的外资比例为34.64%。公司注册资本仍为21136.7万元,其中: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50.93%,没有变化;Aberdeen Industrial Limited持有总股本的26.41%,湖北省汉阳造纸厂持有总股本的14.28%,香港东方汇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8.23%,湖北省出版纸张公司持有总股本的0.05%,湖北省新华印刷厂持有总股本的0.05%,湖北知音印务公司持有总股本的0.05%;随文颁发"商外资资审字[2004]0122号"批准证书。公司据此办理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确认,从二00五年四月份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所得税执行"两免三减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