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召开1997年度股东年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2月26日在晨鸣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二 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1997年度报告》和《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公布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1997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和1998年财务预算方案,同意提交199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1997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7,896万元,利润总额21,131万元,净利润18,494万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8,493,689元和提取10% 法定公益金18,493,689元,1997年度末分配利润147,949,511元, 加上1996年度未分配利润8,881,241元,1997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156,830,752元。公司董事会拟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273,855,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2元(含税),即以现有总股本每10股 送1.429元(含税)的比例派送红利,累计送出54,771,133元,未分配 利润余额102,059,619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三、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进行《公司章程》修改。
     四、根据公司租赁和控股企业的运作情况,决定委派公司董事扈文和、王志军、陈洪国分别到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板纸厂和武汉晨鸣汉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代表本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尹同远提名,决定聘任:李明仁为公司副总经理,韩文建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因陈洪国、郭希成、夏友亮已到控股经营的武汉晨鸣汉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决定免去陈洪国公司副总经理、郭希成公司总会计师、夏友亮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规程。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作细则。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规定。
     九、决定于1998年4月13日召开公司1997年度股东年会。现将召开1997年股东年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审议1997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
     6.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不高于公司净资产20%的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7.其他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的事项。
     二、参加会议的方法
     1.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1998年4月3日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未流通股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于1998年4月12日前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 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三、会议地点:
     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路403号,本公司职工文化宫。
     四、会议时间:1998年4月13日上午9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36-52800110755-2500223
     2.传真:0536-5228900(5221843)
     3.联系人:郝筠胡景田
     4.邮政编码:262700
     5.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