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01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公司董事会针对解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有关瑕疵 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现将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出售资产中本公司持有的张家界国际大酒店53%的股权被张家界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冻结一事,经过公司董事会与中国中旅(集团) 公司的多次协商,最终就圆满解决该笔债务问题达成了一致。据此中国中旅(集团) 公司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该股权的冻结。 法院于 2001年12月17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01)张民保字第1-2号〗,裁定如下:解 除对本公司持有的张家界国际大酒店股权的冻结。目前本公司正在加紧办理该股权 出售的过户手续;
    (二)关于解除为张家界国际大酒店452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一 事,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已经与各债权银行进行了多次谈判, 并提出了有建设 性的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在若干关键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 但各方 尚未达成最终书面协议。公司董事会将以不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前提, 为尽快解 除上述担保事项做最大的努力;
    (三)关于办理学生公寓(购买资产)的产权确认工作目前已经完成, 湖南中 加国际学校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00179033、00179034号)。目前本公司正在加紧办理该房产购买的过户手续;
    (四)截止2001年12月19日,购买资产中湖南武陵源旅游有限公司99%的股权, 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 保利(湖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更 名为张家界宝峰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已经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上 述三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已经派驻管理人员进入上述公司全面 负责其经营运作。
    (五)目前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正在就解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遗留问题争 分夺秒开展工作,所有产权过户手续预计将在本公司200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 出有关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90日内完成。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