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友大正评报字(2001)第046号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依 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 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评 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6月30日。
    至评估基准日,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评估值为12732.00 万 元人民币。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1073.67 11069.84 11508.84 439.00 3.97
长期投资 2 1931.65 1931.65 1223.16 -708.49 -36.68
固定资产 3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设备 6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3005.32 13001.50 12732.00 -269.50 -2.07
流动负债 11
长期负债 12
负债合计 13
净资产 14 13005.32 13001.50 12732.00 -269.50 -2.07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王永禄
    注册评估师:刘朝晖
    申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