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1年8月28日在长沙市长城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 召集人潘立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对2001年上半年公司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在管理、决策方面遵守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200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00]25号文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