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2月26日接到《关于市土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的批复》(张国资[2007]6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已获得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股本将由原18360万股变更为20060万股,其中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将由原7772400股变更为7336235股,持股比例将由原4.23%变更为3.66%。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