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七家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相关事项作出安排,并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