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0日9∶30
    2、召开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于立群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968.24万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的900万元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7968.24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骅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