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的担保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没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近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于立群,原董事李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为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并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