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近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2%)因担保涉讼事项已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司法冻结。
    二、本公司近日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省天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15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因贷款涉讼事项已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司法冻结。
    三、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56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3%,湖南省天通置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15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在此之前,上述两家公司已将所持公司全部法人股质押给中国银行松桂园支行(在2000-2003年历年年报中均有披露)。
    四、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