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4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年度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2元现金)。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20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2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20楼
    联系人:黄蕙、王安祺
    咨询电话:0731-4331165
    传真电话:0731-4331165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13日